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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彩券盈餘分配 採社褔指標

台灣新聞   2014年01月25日 12:21   评论»  

【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25日電)財政部指出,自今年起,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地方政府的方式,改採社褔人口指標及盈餘運用考核成績,為主要權重分配;將有助反映地方社福需求,更符彩券發行的公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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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過去部分地方政府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及運用,存在待運用數偏高、預算執行率偏低等問題,財政部於去年1至4月間,邀集衛生福利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地方政府研議後,確定了盈餘分配調整方案,並自民國103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說明,修正後,先採15%平均分配各地方政府、及按人口數及銷售比例各42.5%權重的盈餘分配方式,改為將銷售指標權重由42.5%調降為25%,可以有效解決盈餘分配集中於直轄市等都會區域的情形;人口數指標也由原先42.5%,修正為6項社福人口指標,各以10%進行分配,較能反映地方社福需求,符合公益彩券發行的立法目的。

所以,今年地方政府的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會先依各地方政府當年度預算編列合計數,按月先行撥付,並以15%平均分配,25%按銷售比例分配,60%則按6項社福人口指標權重進行分配。如果當年度結算盈餘超過地方政府預算編列合計數者,再按盈餘運用考核成績級距,另定額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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