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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餿水油案 產品回收險沒業者保

台灣新聞   2014年09月09日 22:13   评论»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 9日電)餿水油事件爆發,導致許多業者回收、退費給消費者,金管會今天表示,上次大統假油事件,產險業所推的產品回收險,迄今沒有業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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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必須要投保產品責任險,每人身體傷害上限新台幣400萬元,每個保險期間累積理賠要達1000萬元。

然而,上次大統假油事件後,金管會表示,就已經有產險業者包含富邦產險、華南產險、旺旺友聯產險與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有推出產品責任回收、修復、替換費用附加條款以及產品回收險主約。

投保產品回收險發生類似大統油、餿水油事件,保險業者就可以替經銷商、中下游業者代位求償。不過,據金管會所知,目前沒有業者、商家投保產品回收險。

產品業者分析,商家、經銷商之所以沒有人買產品回收險,主要是因為存有僥倖心態,認為自己的商品不會有回收的情況。

此外,產險業者分析沒有業者投保產品回收險原因,可能包括保費難以釐訂,國內外案例仍然不足、承保的範圍難界定(包含若不是有問題的產品消費者也拿回來退費,是否要承保等)問題,所以投保率才會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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