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領袖黃之鋒未獲釋 傳被控三罪
香港警方在星期六(9月27日)凌晨的清場行動中,至少拘捕13名示威者,其中包括前一晚進入公民廣場後隨即被捕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本來預計今早能與其他被捕者一同保釋。但有消息指今早中區警署拒絕黃之鋒的保釋,並控以非法集結、擾亂公眾秩序等3項罪名。
早前,律師楊岳橋表示已接觸了9名在政府總部示威被捕的人士,其中8人已經保釋,而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仍然留在中區警署協助調查。他指警方向黃之鋒落了三次口供,涉及三項控罪,包括非法集會、擾亂公眾秩序及強行進入政府建築物.
學聯星期五(26日)晚上在政總舉行罷課集會,有1,500名中學生加入,晚上10時許,學生突「重奪」公民廣場,17歲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被警察粗暴抬走,有傳被帶返香港仔警署。其後傳媒報導,他在凌晨4時許由救護車送往位於灣仔的律敦治醫院驗傷,在兩名警員左右押解下自行步入急症室,他當時沒有被戴上手扣,期間一直按著右手手臀。黃之鋒在急症室驗傷後,左手手肘懷疑擦傷,貼上膠布,由2名軍裝警員柙送上警車,送回警署繼續接受調查。
責任編輯:何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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