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簡體 在线工具大全 Facebook Icon Twitter Icon Google+ Icon RSS订阅

台南僑疑混工業用油 經部:擬修法追蹤

台灣新聞   2014年10月15日 21:02   评论»  

【大紀元2014年10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老牌食品廠南僑集團爆出疑似以食用油混工業用油事件,經濟部長杜紫軍表示,過去確有南僑部分油品被懷疑使用非食用油號列進口,目前衛福部仍在進一步調查確認,是否為寫錯食用油稅則號列,還是違法使用工業用油,行政院已要求相關部會研議修法,未來油品進口皆需列管追蹤。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強冠、正義公司兩大豬油供應廠因食安風暴被停產,面對國內豬油需求缺口,經濟部本來要協調南僑、統清增產應因,如今老牌食品廠南僑化學工業被衛福部點名疑似食用油混工業用油進口。

杜紫軍說,目前只有進口食用油需經主管機關許可,而其他飼料油、工業用油不必,但行政院已要求相關部會修法,未來不論進口食用油、工業用油或飼料油都需經主管機關許可,以掌握後續油品流向,預計一個月內完成。

另外,關於南僑爆發疑似混油情況,行政院也證實南僑是先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預告的未爆彈之一,江宜樺已在第一時接獲衛福部報告,除要求衛福部盡快公布稽查結果,並進行後續相關處置。

南僑提出口商證明 食藥署確認文件真偽

南僑集團疑似將工業用油混摻到食用油當中,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5日中午已經收到南僑公司提供的油品出口商相關文件,將請國貿局與外交部確認文件真偽。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南僑是非常大的烘焙、點心供應商,又是合法上市公司,若想用逃避查驗方式來進口油品,就非常不應該。

澳洲透過駐台北辦事處開立一張牛油官方證明,出口南僑的5批牛油均為「精煉後可供食用」,另從菲律賓進口25批的椰子油、棕櫚核仁油,亦由菲律賓農業部防檢局開立25張食用級證明,食藥署將請國貿局與外交部確認文件真實性。

供應給民眾食用原料或是食品就應符合《食安法》第30條規定「所有進口食品必須經過查驗才准進口與販售,違反可處3到300萬罰緩。」這是保障國人安全健康,江郁美也質疑,若有廠商企圖規避的話,此行為非常不應該。◇

責任編輯:吳明芳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欢迎您发表评论: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