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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保障契彻权 保单回条明显提醒

台湾新闻   2014年01月11日 12:43   评论»  

【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1日电)为了提醒民众保障权益,台湾金管会发函要求寿险业者,保单回条要以明显的字体提醒消费者拥有契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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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民众买保单若反悔了,在10天之内可以书面的方式向保险公司撤销权利,也是保户重要权益。

为了提醒民众保护自己的权益,金管会要求,寿险公司必须在保单签收回条上以明显的字体提醒消费者。所以民众签完要保书之后,经保险公司核准投保就会收到保单签收回条,民众收到保单及保单签收回条隔日10天之内都可以行使契彻权。

另外,金管会今年也开始施行,若买投资型保单连结的基金配息或是会影响到本金,保险公司卖保单必须加注警语,让保户了解所配的利息有可能是自己的钱或本金。

不过市面上配息基金用语不同,如全权委托帐户也有委托投资帐户、全权委托投资帐户等;资产回拨机制有投资收益分配、委托投资资产题解、资产题解等。金管会要求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民众混淆,警语应统一订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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