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聘用人员负责飞安 纠正交通部
【大纪元1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4日电)监察院说,交通部任由民航局长期以聘用人员及约雇人员办理飞安监理业务,监院今天通过监委林钜锒提案,纠正交通部。
监察院说,民航局标准组职掌是以“适航检定给证及飞航与机务查核”为主,飞航服务总台职掌则以“飞航情报服务及飞航管制”为主,两者职掌不同。
监察院指出,交通部长期任由民用航空局占用所属飞航服务总台预算员额,聘用航空安全检查员,执行民航局标准组的业务事项。
纠正案文表示,依规定,各机关的经常性业务,应由编制内职员办理;但交通部却长期以聘用人员及约雇人员办理飞安监理业务,没有对航安检查员进行员额检讨。
纠正案文指出,现阶段政府正积极推动加入国际民航组织(ICAO),各类航空安全检查人力维持,是与国际民航接轨的重要条件;民航局也向监院表示,认同飞安监理人员应回归至民航局的正式职员员额,将配合民航局组织法修正情形,逐步陈请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同意调整为民航局正式职员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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