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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原地政士法规定合理有效

台湾新闻   2014年01月20日 14:44   评论»  
新修正的地政士法可能冲击房价实价登录制度,行政院20日决定提出覆议,行政院长江宜桦(左起)与内政部长李鸿源、内政部次长萧家淇出席记者会说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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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0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实价登录实施以来,仅7件不实申报裁罚案,实施成效及受罚人数低,可看出原地政士法规定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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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地政士法规定,地政士应于买卖受托案件办竣所有权移转登记30日内,向主管机关申报登录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实际资讯,立法院3日三读修正通过地政士法部分条文,若地政士违反上述规定,“经主管机关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处罚锾。

江宜桦上午率内政部长李鸿源、内政部次长萧家淇与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举行记者会,宣布为捍卫土地正义,决定明天召开临时行政院院会,讨论通过地政士法覆议案后,再送立法院。

江宜桦表示,内政部资料显示,自民国101年8月1日实施不动产实价登录起,截至今年1月16日止,共71万5480件申请件数,受裁罚案件111件,其中104件为逾期申报裁罚案件,仅7件是不实申报裁罚案件。

他说,为协助地政士免于因疏忽而受罚,逾期案件部分,内政部已于102年7月1日起,短信催办通知将逾期案件,已具备避免逾期、实质限期改正机制。

不实申报部分,江宜桦表示,若以不实案件7件计算,可看出绝大部分地政士奉公守法,配合实价登录政策,仅极少数业者违规受罚。

他说,实价登录制度实施成效及受罚人数低,可看出原地政士法规定十分合理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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