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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铁炸弹案宣判 胡宗贤重判22年

台湾新闻   2014年01月22日 21:54   评论»  
新北地方法院审理高铁和立委服务处炸弹案,22日判处被告胡宗贤(中)有期徒刑22年,另一名被告朱亚东则判刑12年。(中央社)

【大纪元2014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102(2013)年震惊社会的高铁及立委服务处的双炸案,新北地方法院22日宣判,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被告胡宗贤22年有期徒刑,共犯朱亚东则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2人炒股帐户中的24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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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4岁的律师胡宗贤,为宣泄不满,并试图制造社会混乱,以利放空期货获利,102年4月12日伙同出租车司机朱亚东,在台中高铁站搭车北上,并放置2个行李炸弹,两人再赶往新北市土城区立委卢嘉辰服务处,再放置2个行李炸弹,两人放置炸弹后随即逃亡中国,并于去年4月14日在中国珠海被逮后遭遣返回台。

法院审理时,胡宗贤坚称,行李炸弹做了很多隔离预防措施,绝对不会爆,只是想恶作剧,并无杀人意图,也没操控期货。朱亚东则辩称,原以为只是行李箱,不知是炸弹。

不过合议庭认为,胡宗贤身为执业律师,熟悉法律规定,却利用专业智识及理工背景,制造高危险性的爆燃、毒气装置,企图制造危害并引起恐慌,再利用期货交易获取钜额利益,而且胡宗贤犯后的态度恶劣,因此依杀人未遂等罪,重判胡宗贤22年徒刑、朱亚东12年,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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