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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部:国家发明创作奖将缩水

台湾新闻   2014年02月19日 7:25   评论»  

(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8日电)经济部修正发明创作奖助办法部分条文,调整国家发明创作奖举办周期,从每年1次改为2年1次,并将减少奖项,也删除国家发明创作奖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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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作奖助办法自民国85年7月31日订定发布,曾历经8次修正,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为配合国家整体预算编列及运用,使相关奖助规定更具弹性,并考量国家整体施政重点,精简奖项及数量。

修正重点包括调整国家发明创作奖举办周期、订定国家发明创作奖奖助概括性原则、删除国家发明创作奖贡献奖等,从今年开始生效,今年预计4月底至6月初开放报名,年底前完成评选,明年举行颁奖典礼。

智慧局官员表示,鉴于政府财源困难,加上部分单位颁发的奖项性质类似,决定调整国家发明创作奖举办周期,从每年1次改为2年1次。

值得注意的是,102年度编列的奖金共1160万元,其中发明奖为6金、28银,创作奖6金24银,分别调整为6金20银、6金12银,总奖金也减至约880万元。

过去1年举办国家发明创作奖编列预算1300万元,未来调整后,2年预算减为1450万元。

由于政府提出要鼓励民间创新,调整举办周期及缩减奖项是否会影响民间创新诱因,官员坦言,希望每年能举办活动,但基于政府财源困难,加上类似奖项众多,若重复表扬反而效果可能不如预期。

官员强调,由于国家发明创作奖主要针对发明人,有实质奖励对创新研发有实质帮助,因此希望未来能争取维持目前的奖金规模,不宜再逐年减少。

另一方面,经济部正盘点、检讨现有奖项颁发情形,部分奖项可能从每年1次调整2年1次,其他奖项可能考虑整并或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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