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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社会住宅 公有土地将无偿拨用

台湾新闻   2014年03月14日 16:52   评论»  

(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4日电)财政部长张盛和今天表示,已批公文,公有土地兴建社会住宅将可无偿拨用。此外,财政部请地方政府依房屋自住事实课房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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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节如下午在立法院质询时说,社会住宅虽号称要给弱势、青年租屋,但根本租不起,“社会住宅中长期推动方案”中仍规定“有偿拨用”。如果土地不能无偿提供、租用,价格就会转嫁到社会住宅租金。

张盛和答询说,他刚刚才批过公文,如果要建社会住宅,“土地无偿拨用,本部同意”。

此外,陈节如表示,目前有约156万户空屋,财政部是否考虑课征“空屋税”?

张盛和说,没相关法源,“只有空地税,没有空屋税”。课房屋税权限在地方政府,财政部已发函各县市政府,要根据自住事实课以差别税率,有自住事实者可用低税率,非自住就要用高一点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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