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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门槛放宽

台湾新闻   2014年05月23日 17:27   评论»  

(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3日电)劳动部今天表示,放宽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资格,将年度综合所得总额从新台币114万元放宽至148万元,从9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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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协助失业劳工减轻其子女就学负担,配合教育部施行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劳动部修正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实施要点,放宽补助申请资格条件,将申请人及其配偶最近一年度综合所得总额放宽至148万元以下,从103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

补助资格放宽后,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失业超过1个月并请领失业给付1个月以上,其与配偶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48万元以下,且至申请起始日无请领劳保老年给付或没有参加多元就业开发方案者,其子女就读于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就能申请。

补助金额为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补助3000元,私立高中职、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50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学期补助1万元。

另外,对于独力负担家计(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加给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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