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辅法初审 拟增4千名专任师
(中央社记者许秩维台北6日电)立院教委会今天初审通过“学生辅导法”草案 ,教育部表示,高中以下专任辅导教师预计增加约4000名。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学生辅导法”草案,将学生辅导三级体制立法,并明定学校专任辅导教师员额编制,辅导教师也必须定期接受进修训练课程,此外也明定学生辅导资料可以转移、衔接,让不同学制可以接续辅导。
教育部表示,根据修法内容,国小24班以下设专任辅导教师1人,每增加24班就增设专任辅导教师1人,国中15班以下设专任辅导教师1人,每增加15班就增设专任辅导教师1人,高中12班以下设专任辅导教师1人,每增加12班就增设专任辅导教师1人。
根据教育部资料显示,目前国小专任辅导教师约868人,修法后将增加2476人,合计3344人;国中现在约1288位专任辅导教师,修法后将增加788人,合计2076人;高中现在约1307位专任辅导教师,修法后将增加778人,合计2085人。
教育部表示,未来修法后,高中以下辅导教师预计增加4042人,而现在的专任教师每年经费约需新台币27亿7000万元,新增的专任辅导教师约需32亿3000万元,因此补齐所有专任辅导教师后,每年约需60亿元;而民国106年8月前将先补齐国民教育法规定的专任辅导教师,这次修法新增的专任辅导教师将于民国106年8月后逐年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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