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在线工具大全 Facebook Icon Twitter Icon Google+ Icon RSS订阅

台顶新劣油案 5检齐发灭顶 魏应充求刑30年

台湾新闻   2014年10月30日 21:50   评论»  
彰检起诉书当中提到 魏应充到案后毫无悔意 被告等人均以精制后即可食用的说法否认犯行 可见被告违法之惯行与积非成是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大纪元2014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顶新不法油品案30日侦查终结,彰化地检署分别依加重诈欺、违反《食品卫生法》与伪造文书等罪嫌,将前董事长魏应充等人提起公诉,起诉书当中提到魏应充因到案后毫无悔意,遭检方具体求处30年最重的有期徒刑,并宣告没入不法所得4.4亿余元。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魏应充一再向检方表示仅负责重大决策,原料采购、制销均由总经理决定,采分层负责制度,对于检方的指控并不知情。起诉书则直指大统混油爆发后,魏应充亲自掌理粮油事业群经营决策,还提出溯源管理的构想,可见魏应充绝非轻忽行事,是明知道大幸福公司油品有问题,不但没有停止采购,还进一步与大幸福合作,所称的不知情都只是卸责之词。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酸价过高 加入牛油猪油掩饰

彰化检方在起诉书中提到,顶新向大幸福公司购买的油脂不但酸价过高,且脂肪酸异常,可能有腐败、变质的情形,而由于酸价过高精炼不易,又加入澳洲牛油、国产猪油来增添风味以利掩饰油品的酸败。检方也强调,被告等人均以精制后即可食用的说法否认犯行,可见被告违法的惯行与积非成是,并以“不实检验报告”、“精炼”等诈术,将非食品原料搀入食用油的制程,从而取得财物。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表示,顶新制油公司从民国100(西元2011)年底起,为了节省生产成本,由前总经理常梅峰在高层授意下更改配方,主导从越南将饲料油、充当食用油报关进口,经换算后近3年来不法利得高达4亿4,162万8,199元,声请院方宣告没入,并将追讨7亿3,000万元逃漏税。

高检署协调5地检同步侦结

检方追查顶新劣油案,彰化、高雄、嘉义、台南及台北5个地检署30日同步侦结,起诉前顶新董事长魏应充等15人,并查扣味全、顶新制油、正义油品等8家公司,犯罪所得逾38.3亿元。高检署表示,各地检署之所以会同步侦结起诉,是因为避免证据曝光而影响未起诉案件的侦办。

高检署统合各地检情资与分工,协调各地检同步侦结,证据、证人及被告笔录,移审送到法院审理时,当事人即能透过阅卷,掌握其他尚未起诉地检的证据内容,避免泄露侦查中资料,影响未结案地检署侦办。

高检署主任检察管高岳表示,由于劣油案侦办单位横跨多个地检署,因此高检署协调后,确认侦查证据共享、交流,相关地检可以协调互相调阅,引用于起诉书,才不致出现各地检起诉事实、数额兜不拢,也可消弭各地检争相起诉抢头香的可能争议。

管高岳指出,根据“谁羁押,就谁起诉”的原则,魏应充是被彰化地院裁定羁押,因此魏案的侦办主体就是彰化地检署,由彰检起诉;南检、嘉检侦办顶新上游厂商,雄检侦办正义油品,北检侦办味全公司。

统计各地检查扣的总犯罪所得,高达38.3亿余元,其中高雄地检署占32亿余万元,彰检为4.4亿余元,嘉检1.1亿余元,南检4,506万多元,北检2,836万余元。

顶新魏家备妥3亿拼交保

黄智勇表示,虽然罪证明确才会将全案侦结起诉,但是魏应充等被告却还坚持不认罪,并有串证、逃亡之虞,因此要求院方裁定将嫌犯收押禁见。魏应充委任律师罗丰胤表示,魏应充和家人长年定居台湾,没有逃亡理由,已丧失羁押必要,将会向院方声请以高额度进行交保。

而外界则盛传顶新魏家已经备妥高达3亿元的交保金,希望能协助遭收押禁见约两个星期的魏应充能交保候传,罗丰胤律师则表示,会依法力争交保,预估交保额度可能不低,但对于实际数字,则必须尊重承审法官的裁量。◇

责任编辑:尚颖

欢迎您发表评论: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