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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味鄉案 台律師盼給公司機會

台灣新聞   2013年11月18日 12:54   评论»  
彰化地方法院18日針對富味鄉案召開準備庭,遭檢方依詐欺等罪名起訴的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前)等6名被告都到庭應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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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8日電)富味鄉案開庭,被告的律師主張,檢方依詐欺等罪名起訴,有討論空間,富味鄉一向營運良好,事件發生後也負責任處理善後,希望法官給富味鄉機會。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針對富味鄉案召開準備庭,遭檢方依詐欺等罪名起訴的富味鄉負責人陳文南、陳瑞禮以及研發中心經理林瑞聰等6名被告都到庭應訊。

法官首先詢問6名被告是否認罪,陳文南等人都異口同聲表示,僅承認有混油等行為,但對於檢方起訴的罪名,還需要和律師討論。

被告委任律師羅豐胤則向法官說明,對於檢方所指混油等行為,被告等人不爭執,不過對於檢方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以及詐欺等罪名,有適法的問題。

羅豐胤表示,檢方將公司營業銷售總額新台幣3億多元都列為不法所得,主張應扣除正常的營運成本,而富味鄉一向營運良好,事件發生後也負責任處理善後,希望法官給這間公司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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