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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退休高官轉任領高薪 糾正政院

台灣新聞   2013年12月12日 21:20   评论»  
【大紀元1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監察院說,退休高官轉任政府捐助投資的財團法人事業機構領取高薪,行政院無健全遴聘機制、薪資待遇無標準,今天通過糾正。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虛心接受監院意見,積極檢討。

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趙榮耀、葛永光、吳豐山提案糾正行政院。糾正案文說,截至101年底,行政院所屬機關主管的168家財團法人,高達33家的董監事或總經理等重要職務,是由行政院所屬簡任10職等以上的退休人員擔任,占比達19.64%。

監委統計發現,這些人支領月薪高於五院院長月薪(新台幣32萬餘元)有5人;高於五院副院長月薪(21萬餘元)有15人;高於各部會首長月薪(19萬餘元)有6人;高於各部會政務次長月薪(16萬餘元)有23人;高於或相當各部會常務次長月薪(14萬餘元)也有17人。

趙榮耀說,不是反對稀有科技或專業人才拿高薪,而是質疑一般公務員退休轉任者,工作艱辛度、困難度是否高於院長及部次長?

另外,糾正案文也質疑退休人員轉任機構薪資待遇漫無標準。監委說,海峽交流基金會專任董事長原屬無給職,但薪資處理原則施行後,陸委會依規定邀集外部學者專家評定,核給每月薪資24萬6815元;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專任董事長每月薪資則為19萬500元。

監委說,101年度業務規模,貿協為71億餘元,海基會僅4億餘元,兩者相去甚遠;近年來海基會對政府補助經費依存度較貿協為高,貿協董事長薪資卻比海基會董事長低,似有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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