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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1月农机用油涨幅补贴 续办

台湾新闻   2013年10月31日 18:37   评论»  
【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31日电)行政院农委会农粮署公布,11月农机用油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免征5%营业税外,持续办理农机用油涨幅补贴。

农粮署表示,农民持农机使用证与免税油凭单购油,即可获柴油每公升补贴新台币0.5元、汽油每公升补贴0.4元。

农粮署副署长黄美华说明,农机用油涨幅补贴以去(101)年1至12月平均油价作为基准价格,柴油每公升31.4元、92无铅汽油每公升32.7元,每月检讨油价变动情形,按月调整补贴额度,同1个月内补贴额度相同。

今年11月油价涨幅补贴,经10月前3周平均油价计算结果,柴油每公升32.3元,较基准价格31.4元,涨幅0.9元,由政府补贴50%即0.5元;另92无铅汽油每公升33.5元,较基准价格32.7元,涨幅0.8元,政府补贴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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