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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密帐案 李登辉一审无罪

台湾新闻   2013年11月15日 16:58   评论»  
【大纪元1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5日电)前总统李登辉涉国安密帐案,台北地院今天判决李登辉无罪,同案被告刘泰英被判2年8个月,褫夺公权3年。全案可上诉。

特侦组在民国100年间认定李登辉、中国国民党前大掌柜刘泰英等人涉侵占密帐公款779万多美元,透过洗钱购买台湾综合研究院办公室及支付开销,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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