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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人事 台立院12/3投票

台湾新闻   2013年11月26日 15:02   评论»  
【大纪元11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26日电)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天将行使中央选举委员会人事同意权案列院会议程,12月3日上午投票表决。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中选会委员提名名单,包括中选会主任委员张博雅、副主委刘义周、委员刘宗德、潘维大、陈国祥及仉桂美。

中选会组织法规定,中选会主委、副主委及委员由行政院长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委员任期4年,任满得连任1次。

此外,程委会也决议通过,12月3日立法院院会下午邀审计部审计长列席,报告民国101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及其他特别决算审核报告等案审核经过并备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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