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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选择性执法颠覆香港法治

台湾新闻   2014年02月20日 15:25   评论»  
中共演冒充法轮功及散播仇恨谎言警察拒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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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梁振英及一班高官高调批评网民针对自由行的大陆游客行为,甚至表明要依法处理。社会上普遍不认同粗暴的行为,不过事件令人联想起过去一年多来,有中共江泽民集团及地下党特首梁振英撑腰的“爱字头”组织,专门针对香港法轮功学员及民主派团体,以诬蔑的言辞辱骂,甚至暴力相向,但是警方一直都不执法,还以“各自有表达自由”为借口纵容侵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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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6月以来,中共江泽民集团及地下党特首梁振英撑腰的“香港青年关爱协会”(青关会)侵扰多个法轮功真相点,使出多种粗暴流氓招术,包括聚众围堵、人身侮辱、高声叫嚣挑衅、噪音滋扰、暴力袭击等等,虽经法轮功学员多次报案投诉,警方仍然没有依法制止恶行。舆论认为,这是选择性执法的典型事例。

近期,青关会成员更进一步冒充法轮功学员意图蒙骗港人,警方一样不执法,甚至连备案都不理会,令人担忧香港的法治已经濒临危险的境地。

青关会冒充法轮功警拒备案

一批青关会成员从去年10月开始集中力量侵扰法轮功学员位于铜锣湾真相点,2月14日开始安排2至3名青关会成员身穿黄色衣服假扮法轮功学员,口中高喊“法轮大法好”,但是手中派发的是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单张,当有法轮功学员严厉指出其不法行为时,旁边的青关会成员就起哄说“法轮功搞分裂了”。

负责真相点协调的法轮功学员廖女士表示,自2012年6月10日开始,有中共政法委背景的香港青年关爱协会(简称青关会)在中共血债帮江泽民走狗梁振英的纵容下,肆无忌惮的暴力侵扰法轮功真相点。

从本月14日之后,青关会恶徒假扮法轮功的手段开始扩散到其它真相点,包括黄大仙、红磡家维邨、尖沙咀、旺角甚至远至落马洲。这些恶徒是集体出动,其中安排2至3人假冒法轮功,廖女士说学员多次报警求助,警方反而要求学员交出香港法轮功学员名单,又说青关会有自由云云,“我觉得警方是不作为,放纵他们搞事挑衅,青关会成员长期搞事,每次投诉警方都不理。”廖女士强调他们向警方备案,以备万一冒充法轮功的青关会恶徒做出一些不检点或非法行为时,可证明与法轮功无关。

青关会成员嚣张扬言有钱收

廖女士认为,青关会的目的就是要抹黑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制造法轮功学员分裂的假象,蒙骗市民。另外,当学员警告要将青关会成员的行径在媒体曝光时,她们表现很开心:“她说:‘你将我们上报纸曝光更好,不然我们怎么有饭吃?’很明显她是上头有指示,中共江派有指示,他们要这么干、做这些才会有钱,做得越轰动,他们就会越多钱。有些青关会扮法轮功的,她还这样讲:‘我当然要这么干,你拍我吧,我不怕被拍,你拍到我放在报纸,你不揭露我我还拿不到钱呢!’”

议员:涉欺诈港府须介入

这些冒充法轮功学员的恶徒,在学员劝说下不但不肯悔改还暴力相向,廖女士说,星期二,法轮功学员小丽在旺角拍下冒充的恶徒时遭对方拳打脚踢,其后报警。警方抄下双方资料后,小丽到医院验伤直到凌晨3时,到警署时警方借口没有警员可以录口供,安排下个月再来。她批评警方过往常推卸责任,甚至不予录口供,不了了之,不去追究青关会恶徒的罪行。

街工立法会议员梁耀忠认为,今次青关会冒充法轮功,是中共长期打压法轮功的手段之一,由于在社会上得不到港人认同,意图转换形式蒙骗港人,“他们也害怕社会舆论和社会压力,我想面对现在这转变,应该多出来揭露他们的行为。多些机会在社会上令更多人明白或了解这件事,这对他们某程度上起到一种阻吓。”他又说,人人都知道青关会行恶的背后,一定有更大的幕后黑手去主使他们,“要对抗这些,我想要靠更广泛的社会力量。”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单仲偕也认为是中共幕后所为,“内地政府用千方百计搞乱或捣乱法轮功在香港的正常活动,甚至透过假冒法轮功,同时可能挑衅或离间法轮功的支持者。”他认为港府不能再继续纵容,“一些所谓涉嫌欺诈的行为,政府当然要介入调查,事情发展到这样,对香港亦是一个非常不利的发展。”。

律师:选择性执法坏法治

在青关会侵扰法轮功学员手段升级的同时,恰巧发生网民周日(16日)在广东道的“驱蝗”反自由行活动,事件罕有的引起港府高官及特首高调表示要依法处理。保安局局长黎栋国高调称警方可能会引用《公安条例》第17B条“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就网民行为进行检控。不过社会上普遍质疑当局选择性执法,因为过去无论是青关会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侵扰和粗言秽语,以及爱港力及保卫香港运动攻击民主派团体,当局皆不了了之。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议员很讶异警方长期不肯引用《公安条例》第17B条去检控爱字头组织,甚至《城市论坛》的维园阿伯长期以侮辱性言语针对泛民主派,因此今次港府高调表示要针对网民对大陆游客的粗暴行为执法,令人觉得是选择性执法,“这是另一个破坏法治的明显行为,无论该被辱骂者持有什么政治背景或者他们发表的言论你是否认同也好,既然有条法例在,警方应该一视同仁地去执法。”

促港府反省公安条例引用

汤家骅对港府今次以所谓香港经济受损害、形象受影响而引用《公安条例》17B执法感到可惜,“这些背景对于执不执法应该无影响,我觉得这些行为削弱我们香港法治的形象。如果用一些警权或法例去进行一些政治性的检控,亦是一些政治逼害的行为,亦不应该在香港出现。”他促请特区政府反省应该如何去处理《公安条例》内的条文。

《公安条例》第17B条“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控罪分两款,第一款涉及影响公众活动进行。第二款涉及故意使用恐吓性、辱骂性或侮辱性言词,或派发展示有关言词的文稿同时,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或行为可能会导致破坏社会安宁。一经定罪,可罚款5千元及入狱12个月。

去年发生小学教师林慧思仗义执言、怒斥青关会打压法轮功事件,皆因不满警方不执法所致。前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一直公开强调法治精神是香港重要基石。去年11月,亚洲首富、长和系主席李嘉诚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时,强调“香港要法治不能人治”,指政府的权力要在法治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地落实执行政策,永远不能选择性行使权力;又警告法治得来不易,如果管治失当,可以一夜之间荡然无存。

回看大陆为何法治不彰,皆因从江泽民无法无天镇压法轮功开始,大陆的法律已荡然无存,贪官污吏横行,突显这个专制政权岌岌可危。◇

http://www.bannedbook.org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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