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关吁勿当人头 报关进口货物
(中央社记者卞金峰桃园机场15日电)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呼吁民众,勿轻易出借身分证给他人报关进口货物,若遭利用,轻者罚锾,重者可能遭法办,不得不慎。
台北关指出,有民众提供身分证影本、签署委托报关的个案委任书,作为“人头”纳税义务人,供他人报关进口货物。
海关说,依规定,将追究其责任,据有关规定处罚,“人头”虽然可能辩称“仅系出借身分并非实际货主”,但按法规定,此“人头”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也为提货单之持有人,其所签署个案委任书符合规定要件,且在委任书上签章,即构成此案货物实际进口人的要件,仍将受到处分。
台北关强调,若将个人身分证借予他人报关进口货物,要承担极高的触法风险,因为所进口的货物为何?“人头”无法得悉掌握,轻者,如仅涉及虚报,无涉逃避管制,必须承担行政罚锾;重者,如夹藏毒品等管制品,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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