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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退月领条文易混淆 拟修文字

台湾新闻   2014年03月21日 23:21   评论»  

(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1日电)劳工退休条例规定,新制年资满15年以上“得”领月退休金,条文语意不明确,让人误以为可领一次退休金,劳动部考虑修改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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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表示,劳退新制规定,年资15年以下领一次退休金,年资15年以上领月退休金,劳退新制实施9年来都是如此。这次修法只是因为条文中“得”领月退金的文字,常让人误以为可以选择一次领或月领,考虑修正文字,让规定更明确。

至于,外界屡有建议因应时空变迁和劳保年金上路,应开放劳退一次领的声音。劳动部表示将征询各界意见,再决定是否要修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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