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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扣除额调高 最快明年适用

台湾新闻   2014年05月01日 19:23   评论»  

(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 1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初审通过所得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调高标准薪资与身障扣除额,财政部表示,最快103年度实施,民国104年报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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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指出,为适度减轻中低所得者、薪资所得者及特殊境遇家庭租税负担,纳税义务人个人标准扣除额提高至9万元(102年度为7.9万元)、有配偶者提高至18万元(102年度为15.8万元),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及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分别由10.8万元提高至12.8万元。

财政部表是示,最快预计103年度实施,104年5月报税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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