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在线工具大全 Facebook Icon Twitter Icon Google+ Icon RSS订阅

台内政部:预防羁押前提是涉违法

台湾新闻   2014年05月01日 19:29   评论»  

(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日电)内政部次长陈纯敬今天表示,预防性羁押的前提是涉嫌违法且一再犯案,警方绝对会保障民众以合法方式进行抗议活动的权利。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近来街头抗议事件不断,日前出现民众包围立委座车、占领忠孝东路路口瘫痪交通;对于种种脱序行为,媒体报导,陈纯敬表明警方将采更强势作为,也会将蒐证资料交给检方作声请预防性羁押的事证。

陈纯敬下午在内政部例行记者会进一步说明,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民众若一再涉妨碍他人自由、煽动他人从事违法行为等,检察官可声请预防性羁押,但前提一定是涉嫌违法。

陈纯敬说,若有民众一再以非法手段,进行以挑战公权力为前提的抗争或伤害他人,在接下来的陈情抗议活动,警方会蒐证资料交给检察官评估,由检察官评估是否声请预防性羁押,再由法官决定羁押与否。

赞助商链接
赞助商链接

欢迎您发表评论: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