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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离走光影片外流 台女学生控警侵隐私

台湾新闻   2014年05月13日 1:47   评论»  
立委尤美女(左2)昨与日前被警方以强力水柱驱离的刘姓女学生(左3 )举行记者会,表示不满驱离走光画面外流等,将提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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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怀天台湾综合报导)台湾反核团体于4月27日举办“停建核四、还权于民”游行,遭到台北市政府下令驱离,驱离过程中,传闻有女性民众遭到水柱冲击受伤以及走光,影片甚至外流到网络上,对此,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妇女新知基金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团体12日举行记者会,谴责国家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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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会中指出,当天警方以强力水柱驱离现场民众,其中警方“刻意”针对一女学生持续喷水,造成该女学生背部挫伤、瘀青、肾脏受损、血尿等伤害,且事后警方更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不仅将女学生走光影片在内部流传,还外流至youtube等网站,严重侵害女学生隐私权,已委请义务律师对警方提出刑事与民事赔偿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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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受伤的当事人刘女回忆当天状况,强调警察应是人民保姆,却透过强力水柱对她的腰、背部持续冲水,事后还将她走光的蒐证影片在警方内部流传,更外流到其他网站,种种离谱行径,她必须出面谴责国家暴力外,也将对警方提出刑事告诉与国家赔偿诉讼。

刘女委托律师赖莹真则提出3点控诉,表示警方当天针对单一人的背部与腰部持续猛冲,有违比例原则,也构成《刑法》重伤害未遂犯;此外,警方驱离时拍摄的蒐证影片不慎外流,内含当事人走光画面,已构成性骚扰,因此要求警政署依《性骚扰防治法》立即向员警行为提出纠正,并将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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