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三读 建人畜传染病通报制
(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20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部分条文,建立农政机关对人畜共通动物传染病通报联防机制。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规定,动物罹患、疑患重大人畜共通的动物传染病,兽医师应层报中央主管机关,中央主管机关则应立即通知中央卫生主管机关。
“重大人畜共通的动物传染病”,授权中央主管机关会同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订定。
三读修正通过条文也明订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指“动物扑杀”应在不妨碍防疫下,应以使动物产生最少痛苦人道方式进行,并兼顾动物福利,且应检视国际动物福利科学发展,适时检讨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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