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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委吁法务部救济林正二贿选案

台湾新闻   2014年07月12日 10:40   评论»  

(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2日电)监察委员李复甸今天说,前亲民党籍立委林正二贿选案,造成同一事实却两度剥夺立委资格的双重危险,法务部应研酌救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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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廖正井日前到监察院陈情,认为桃园地检署侦办他的贿选案件,涉嫌违法滥权,终获法院判决无罪确定,要求调查究责违失人员。

李复甸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并获得通过。报告中指出,本案检察官确有讯问态度及言语不当的情形,基于人性尊严维护观点,及避免国家与司法形象受损考量,法务部应确实督导检察官落实遵行相关规定。

调查报告另外也提及林正二案的部分,李复甸受访时表示,林正二曾经向他陈情,但当时没有立即处理,后续他将各种与选举相关的案子并案处理。

他认为,林正二宴请平均每人只花费新台币500多元,调查时的菜单却出现鱼翅、鲍鱼等名贵菜色,并不合理。他说,林正二证称宴请的对象都是工作伙伴,如果是工作人员,与社会通论买票的认定,其实还有段差距。

李复甸认为,林正二案因同一事实造成两度剥夺立法委员资格,分别是第七届立委遭到判决当选无效,选上第八届立委后,又因同案遭判刑且褫夺公权,再次丧失立委资格。

他说,林正二因为同案遭逢双重危险,是严肃的宪法争议问题,宜请法务部研酌有没有再审或非常上诉的救济可能,以维护人权保障。

此外,李复甸认为,第八届立委选举期间,涉及贿选而遭起诉者总计105件、301人,其中已经终审判决部分,获判有罪86人、43人无罪,贿选案定罪率还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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