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保险⑴c金融进口替代 保费拟可减轻
(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5日电)为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金融进口替代政策,金管会研议,让保险业原本在国外交易转为国内交易,可减轻缴交安定基金保费负担。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在行政院报告“推动金融进口替代之具体措施与成效”。金管会研议,让保险公司原本商品是在境外交易,如果是转入国内进行,在缴交安定基金的保费上,可以纳入减轻负担因素之一。
金管会官员解释,如果保险业可以将原本在境外交易,转至国内有据点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在流程上更为透明,是有利于保险公司与政府监理,以这个角度来看,应可以列入安定基金差别费率考量的因素之一。
金管会表示,推动金融进口替代措施,见到成效。
金管会的资料显示,去年6月4日起,实施保险业透过国内证券上市或上柜市场投资外币计价债券(含宝岛债),不计入其国外投资限额45%上限。实施前约7年半时间相关债券发行量为新台币1373亿元,实施后约半年时间发行量达6944亿元,增加4.06倍。
此外,开放银行兼营代理买卖外国债券,预期将有22家银行办理该业务,1年内估计营收增415亿元;放宽银行发行金融债券限制,设计债券商品更具弹性,预估1年内债券发行量约2320亿元。
金管会资料显示,开放国内银行提供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咨询,预估1年内金融机构可增加营收20亿元;建置利率交换平台,30家本国金融机构参加,预估上线第1年(2015年) 透过该平台交易金额约可达1500亿元。
欢迎您发表评论: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布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