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债族地下化 台学者批金管会隐匿人数
银行全面开放消费金融后,卡债族人数在2005、2006(民国94、95)年达到高峰。辅仁大学社会系教授吴宗升指出,2007(民国96)年金管会公布卡债族有52万人,其实估计是7、80万人。后来透过银行协商解决的有10万人,透过法院《消费者清偿条例》(简称消债条例)解决的不到1万人,还有5、60万人没获解决转而地下化;其造成的社会伤害、社会问题,一直遗留到现在。
吴宗升表示,金管会2007年公布卡债人数后,再也不肯公布新数据,即使透过立委或其他管道要求也无用。“为什么不公布?这是国家机密?”据中研院调查显示,卡债人口占总人口5%,依照母数推估约70万人。如果消费信贷或使用信用卡是一种习惯、一种文明病,那台湾经历了这社会问题,到现在还存在,“即使用官方公布的数字,52万减10万还剩42万,难道这42万人从台湾消失了?”
贫困与金融制度成卡债族陷阱
卡债族面对3年翻倍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导致债务越还越多,不知如何是好,加上讨债公司不断恐吓、骚扰催债,不少卡债族因此罹患忧郁症、恐慌症,甚至自杀。卡债受害人陈先生说,催债人恐吓、骚扰不断,连他岳母与过世的父亲都不放过,患有躁郁症的他,走投无路之际,曾吞药自杀,获救后张开眼睛看到老婆、儿子徬徨无助,才让他决定要活着走出阴影。
李老师替负债的哥哥贷款,让哥哥与朋友合资做生意,不料朋友卷款,而哥哥却选择自杀;银行对她不停催债,甚至打电话到学校告诉全校同仁,学校受不了骚扰将她解聘。曾想带着两个小孩到银行门口自焚,但想到孩子这么小,于心不忍,转念决定解决困境,加入卡债族自救会,获得协助走出困境。
卡债累积是否因为贫穷或没有做好个人财务管理?吴宗升表示,金管会与当年麦肯锡的报告都提到,大部分是奢侈浪费造成的,可是调查却发现,奢侈浪费或因过度消费而还不起钱,约仅占一至二成;造成债务的借款还包括贫困性借贷、购物依存症(习惯透过购买东西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制度性陷阱(包括违约金、手续费、利息太高)。他认为,大部分的卡债起因不是奢侈浪费,而是贫困、贫富差距,及金融制度设计不利于债务人,有利于银行、财团等债权人。
清债条例解套 债务人获重生
《消债条例》于民国97(西元2008)年通过,债务可经由协商调解更生或清算获得解决,政府也设立法律扶助基金会,由律师免费协助解决债务。卡债受害人自救会顾问赵兴伟律师指出,很多个案主要是债务利息或违约金过高,没法偿还本金,利滚利令债务人喘不过气;目前仍有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消债条例》解决债务,消费者债务清理委员会主委林永颂律师认为,资讯公开非常重要,呼吁各县市长能协助宣导推广《消债条例》。
至于《银行法》修正,降低利息对债务人是否有帮助,吴宗升说,无担保利息从20%调到15%是好事,但违约金与手续费没有附加算进去;银行玩手法,多数民众不知道银行利息、最低应缴金额、违约金、手续费等如何计算,因此,降息对债务人有帮助但不全面性。◇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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