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衛福部首波油品稽查 31款不合格 大廠過關
衛生福利部次長兼代理食藥署長許銘能(左)說,檢驗認定不合格產品共計31件,另外原裝進口油品,原廠需提供證明文件。(陳柏州 /大紀元)
以麻油等高價油混入低價大豆油為主 另針對烏龍公文 衛福部2主管調職
【大紀元2013年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166家油品工廠大稽查,共完成236件純油的判定,經各地方衛生局稽查,共有31件不合格產品。另外,食藥署30日發出烏龍公文事件,衛福部將食藥署北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及副主任許景鑫調離主管職務接受調查,並提交考績會懲處。
不合格者最高可處1,500萬元
衛生福利部次長兼代理食藥署長許銘能說,檢驗結果有76件油品脂肪酸組成「不完全符合」資料庫,再經各縣市衛生局稽查,並於31日召開專家會議比對討論後,認定不合格產品共計31件(含大統及富味鄉)。其他產品需再進行續查、抽驗原料或原料油等;另原裝進口者,原廠需提供證明文件。
許銘能表示,不合格品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可處罰6萬至1,500萬元。此外,其中9家業者先前亦提出切結保證,已涉嫌詐欺行為,將移送檢調。
參與判讀的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教授陳炳輝說,大多數是麻油、橄欖油等高價油發生純油不純情形,混入三、四成甚至五成的低價大豆油,以致於出現大豆油才有的次亞麻油酸反應。
錯發公文 江揆:不能原諒
對於衛福部30日誤發公函一事,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雖衛福部已澄清並更正,但在民眾關心食安以及廠商關切是否符合規定的關鍵時刻,發生這樣的錯誤無法原諒。
江宜樺31日上午指示衛福部應在31日徹底檢討發生錯誤的原因。對此,衛福部長邱文達表示將會進行調查。
衛福部31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不合格油品相關廠商,同時公布懲處名單。許銘能指出,公文原需由主祕以上層級批核才能發出,而30日因食藥署北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在外開會,錯誤公文是由副主任許景鑫決行、逕行發出,未依程序提交上級主管機關核示。
許銘能強調,這不是外洩名單,因為公文本身不是密件,所以地方衛生局收到內容有誤的公文後,會依名單通知業者下架相關油品。◇
(責任編輯:尚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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