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淪詐騙手法 台朝野提修法
過去政府宣導民眾接到詐騙電話時不要理會,但詐騙集團卻反過來用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來當犯罪工具,民眾若20天內沒提異議,恐會背上龐大債務且救濟困難。對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國民黨立委林國正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朝野立委已經提案修法,將支付命令的法律效力限縮到等同本票一般,並強化債務人的救濟管道。
現行支付命令只要債權人敘明理由和積欠金額寄到法院,法院不需調查內容是否屬實,也不須辯論,就會寄支付命令給債務人。司改會執委劉家榮說,債務人收到支付命令需在20天內提異議,否則與確定判決有一樣效力,恐面臨背債並被強制執行;被害人就算提再審,成功機率也相當低。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現行支付命令的核發過於寬鬆,但效力卻太強。他舉例,詐騙集團只要連續寄發假公文,待當事人鬆懈後,再寄一張真的支付命令,往往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這招即便是律師也可能中招。」
過去6年來,每年平均核發43萬餘件支付命令,林國正說,但因再審後而廢棄的支付命令每年平均僅2.2件,若民眾一旦未在20日內提出異議,救濟難度非常高,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針對這次提案修法,劉家榮解釋,修法方向是要讓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而不具既判力;只要債務人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後,就能在提供確實擔保後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已發出的支付命令在2年的過渡期中,發現證物是偽變造、債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提出較有利益之證據、情形顯失公平或違法等狀況,就能申請再審。◇
來源:大紀元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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